關於金鼎獎

金鼎獎起源

創作出版的自由,是臺灣最珍貴的資產,出版產業記錄文化也傳承知識,呈現臺灣創意、求變的多元面貌,是臺灣核心價值之一。

金鼎獎的設立,是為了獎勵在出版領域上有卓越表現的出版單位、從業人員及創作者,鼓勵出版產業發揮文化傳播的功能,「金鼎」二字意取「金言九鼎,文化薪傳」的深遠意義。

金鼎獎沿革

  1. 民國65年,由原行政院新聞局創立,金鼎獎初期獎勵對象包含「新聞」、「雜誌」、「圖書」及「唱片」等四大類。
  2. 民國85年,因業務調整,自第21屆起將「唱片類金鼎獎」改與性質相近的「金曲獎」併同辦理,金鼎獎則持續獎勵「新聞」、「雜誌」、「圖書」等三大類優秀的出版事業及從業人員。同年新增金鼎獎「特別獎」。
  3. 民國90年,隨著時代變遷,因政府受媒體監督,不宜再頒發新聞類獎項,至第25屆起取消新聞相關獎勵項目,獎勵對象聚焦於「雜誌」及「圖書」兩大出版產業,並將「特別獎」更名為「特別貢獻獎」。
  4. 民國96年,因應數位時代的來臨,新增「數位出版金鼎獎」,積極輔導出版產業進入數位潮流,帶動臺灣數位出版產業升級。
  5. 民國101年,因應組織改造,金鼎獎自第36屆起改由文化部主辦。102年整併「數位出版金鼎獎」及「國家出版獎」(政府出版品),擴大辦理第37屆金鼎獎。
  6. 民國103年,爲了更貼近市場與讀者,回應各界對金鼎獎期待,第38屆金鼎獎重新調整及新增獎勵項目,並將總獎金調高至新臺幣600萬元,期能達成金鼎獎長期鼓勵出版產業從業人員及創作者之綜效。
  7. 民國105年,考量圖書類設計獎與本部辦理「台北國際書展」之金蝶獎性質重複,慮及該獎項另獨立辦理較具專業性,為集中資源,第40屆金鼎獎爰取消圖書類設計獎,現金鼎獎包含圖書、雜誌、數位出版三大類,共21獎項,以及由三大類評審共同選出之特別貢獻獎。

金鼎獎期許

金鼎獎自創辦至今(106年) 41屆,不僅為臺灣出版界最高榮譽,歷年的得獎作品,亦是許多教師及家長選擇合宜課外讀物的指標之一,期盼金鼎獎的辦理,能鼓勵出版界持續發揮啟迪觀念、導引思潮及文化傳承的功能。